阳光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文件
继教 〔2025〕 1 号
关于阳光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和《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为做好我校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合格的学生,经审核准予毕业的2025届专升本层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1日(周末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以教学点为单位汇总申报。
(二)《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一式两份。(附件1)
(三)根据教学服〔2024〕5号文件中“学历学位获得者共享使用学历注册的电子照片”规定,学位照片同步使用毕业环节采集的照片,请尚未完成毕业图像采集的学生在报名截止前完成采集并通过核验,未成功采集毕业照片且通过核验者视为学位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
(四)学位课程考试报名考试费为80元/门,获准免考的课程不收费。(教学点统一汇总缴费)
四、学位课程考核
(一)学位申请者应通过3门学位课程考试,分别为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和外国语1门(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 (二)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3-5月进行,考试时间一般提前1个月时间公布。
(三)外国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具体考试科目。(附件2)
(四)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须由本人提出补考申请,安排参加次年学位课程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则不得再申请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课程考试作弊者,不得提出补考申请。
(五)有以下情况者可凭有效成绩证明,申请免试学位外语课程:
1.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报名五年内(含五年)或入学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合格; 2.在原专科院校或申请学位报名五年内(含五年)或入学后在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五、其他事项
(一)学位课程考试预计安排在4月中下旬。有关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等具体通知将另文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通知。
(二)修满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成人高等教育的考生,须在“阳光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论文接受抽查检测。
(三)学位论文提交教育部抽检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取消学位。
附表1:学位考试科目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5日
附表1:
学籍(学历)专业 |
学位课程考试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财务管理 |
英语 |
财务管理 |
中级财务会计 |
土木工程 |
英语 |
材料力学 |
混凝土结构设计 |
应用心理学 |
英语 |
管理心理学 |
心理测量学 |
舞蹈学 |
英语 |
舞蹈教育学 |
中外舞蹈史 |
音乐学 |
英语 |
曲式与作品分析 |
中西音乐史 |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