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阳光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通报高校合作办学全面摸排情况的通知》(闽教职成〔2026〕3号)文件要求,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校外教学点开展了专项核查与整改工作。2026年3月20日经阳光学院校务会研究决定,正式撤销以下三个校外教学点:
福鼎市智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福州市仓山区梦飞培训学校
三明市梅列区小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特此公示
如有疑问,请与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686672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