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阳校继教〔2025〕1号)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本次共有175名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其中,成人高等教育非脱产(原函授/业余)毕业生孙旭阳等167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朱宇龙等8人。现拟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9日—6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86672。
附件:
1.《阳光学院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