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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证融通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7-26   浏览次数: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印发《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课证融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内各班级:

根据阳光学院《加快推进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实施方案》(阳光〔2022〕1号)第一条“以供需共创,课岗对接优化培养方案”中“普遍实施课证融通,建立‘学分立交桥’”文件精神,为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学生职业技能的提升、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助力学生优质就业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课证融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依此实施课证融通、学分互认。


一、平时学习课程学分置换

(一)适用对象

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专升本层次在读学生。

(二)认定原则

学生参加由阳光学院统一安排举办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学分置换流程

学生参加由阳光学院举办的相关培训成绩合格且得证书填写相应课程置换申请表,由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后,即可申请相应平时学习课程的学分置换,该门课程成绩按“合格”记。

二、学位课专业课免考资格

(一)适用对象

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专升本层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在读学生。

(二)认定原则

学生参加由阳光学院统一安排举办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免考资格申请流程

学生参加由阳光学院举办的相关培训成功取得证书且成绩为70分或良好以上填写相应课程置换申请表,由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批通过后,可申请相应学位课专业课免考,该门课程成绩按“合格记。

三、课证融通学分互认明细表

(一)平时学习课程可置换相应证书明细

专业名称

可置换课程名称

一门)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

发证单位

土木工程专业(2022级)

土木工程制图、建筑工程CAD、房屋建筑学

制图员(五级)

(等级)

阳光学院职业技能认定等级评价机构

BIM技术应用、BIM+民用建筑课程设计、BIM+施工组织课程设计

建筑信息模型(BIM)建模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土木工程专业(2023级)

土木工程制图、建筑工程CAD、房屋建筑学

制图员(五级)

(等级)

阳光学院职业技能认定等级评价机构

BIM技术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建模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应用心理学专业(2022级)

普通心理学(I)(II)、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管理心理学、心理测量、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社会心理学、心理危机干预、健康心理学

情绪疏导师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家庭关系与沟通

家庭教育指导

(专项)

应用心理学专业(2023级)

普通心理学(I)(II)、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统计学、管理心理学、心理测量、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社会心理学、心理危机干预、健康心理学

情绪疏导师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家庭治疗、家庭教育学、家庭关系与沟通、家庭情绪管理

家庭教育指导

(专项)

行政管理专业(2023级)

公共关系策划(双创)、社区创新管理

创新创业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管理沟通实务、管理心理学

情绪疏导师

(专项)

秘书实务

礼仪指导

(专项)

舞蹈学专业(2022级)

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技法、基本乐理、舞蹈教育学、少儿舞蹈创编、福建民间舞

幼儿艺术教育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舞蹈学专业(2023级)

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技法、基本乐理、舞蹈教育学

幼儿艺术教育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学位考试专业课程可置换相应证书明细

专业名称

可申请免考课程(一门)

匹配职业技能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单位

舞蹈学专业

2022级)

舞蹈教育学

幼儿艺术教育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舞蹈学专业

2023级)

舞蹈教育学

幼儿艺术教育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应用心理学专业(2022级)

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

情绪疏导师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应用心理学专业(2023级)

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

情绪疏导师

(专项)

福建省专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往后如有修订,将另作补充说明,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所有。


附件: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

课程免修申请表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715


附件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函授、业余)课程免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专业


年级


学号


申请课程

平时

课程

课程名称

证书名称(类别)

证书考试成绩

合格(是/否)







学位

课程

课程名称

证书名称(类别)

证书考试成绩

(良/优)







申请人

签名(盖章):                                                                  

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                                                                  

备注:1.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申请学位课程免考学生,须提供成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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