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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工程管理、广告学专业暂停授予学位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6-10   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闽学位〔2022〕3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停止招生五年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授权阳光学院全日制统招本科广告学专业于2024暂停招生,全日制统招本科工程管理专业于2020年暂停招生。按照文件规定阳光学院全日制统招本科广告学专业于2030年起暂停发放学位证书,统招本科工程管理专业于2026年起暂停发放学位证书。

根据文件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故阳光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广告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授予时间安排如下:

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在2025年12之前提出学位申请,广告学专业的考生需在202912月之前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进行学位授予。超过规定期限,学校将不再授予该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阳光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83977372,特此通知。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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