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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学院2025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公示
来源:   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

根据《阳光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阳校 继教〔2025〕1号)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毕业生蓝荣祥等32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孙阿强等24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同意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5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86672(函授/业余)、0591-83977372(自学考试)。

附件:

1.阳光学院2025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函授/业余)拟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

2.《阳光学院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拟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


                           阳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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