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文,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校金融学、广告学、软件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学五个专业获批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改革试点部分专业。2019年阳光学院将面向社会全面招生。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将严格贯彻执行福建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开展主考院校工作,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管理服务,扎实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持续、稳步、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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